交質監發[2006]179號
關于2006年交通基本建設質量監督工作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委),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局,長江航務管理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全國交通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交通建設質量監督工作,現就2006年質量監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要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和質量監督工作的要求,根據《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規定》、《水運工程質量監督規定》,合理設置質量監督機構,進一步明確質量監督職責。未設置專職質監機構的市、縣級交通主管部門須承擔相應的質量監督職責。
二、農村公路建設的質量監督管理主體是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各地要根據《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管理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努力創新和完善適合當地實際的農村公路監督體制。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質監機構要加強對農村公路質量監督工作的指導,市級質監機構要加強農村公路的質量監督工作,并注意充分發揮當地群眾的監督作用。
三、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領導,切實履行好行業管理職能。繼續做好港口體制改革后質量監督職能的轉移調整工作,省級質監機構要按照部《關于港口體制改革中有關港口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意見的函》(交函水[2003]84號)的要求,進一步落實監督職責,理順管理體制,妥善處理遺留問題。
對涉及交通、水利、電力等多部門管理的航電樞紐工程,各地應積極探索其質量監督工作的職責和模式,按照各方協調配合、明確各自監管職責、促進航電事業發展的原則,進一步落實交通主管部門在航電樞紐工程建設中的質量監督主體責任。
四、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行業監管,保證合理工期,落實工程質量事故上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違法分包和轉包,切實提高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履約意識。
五、各級質監機構要遵循科學、客觀、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健全質量監督工作制度,落實監督工作責任,完善監督模式,改進監督方法,細化監督工作程序,加強監督檢查力度,提高監督工作的系統性、規范性和科學性。
六、各級質監機構要進一步加大對質量保證體系的監督力度,重點監督各從業單位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確保制度完善、手段完備、控制有效,促進質量保證體系由結果的檢查整改轉變為過程的有效控制,充分發揮質量保證體系在工程質量管理中的基礎性作用。
七、各省級質監機構要繼續加強對國家和部、省重點建設項目的監督,特別是要加強對重大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力度。要制定重點項目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建立項目監督責任人制度,對一些技術要求高、施工難度大的重大工程,質監機構要派駐現場監督組。
八、各級質監機構要按照質量監督規定和質量監督檢查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工程現場質量管理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重點是質量管理的薄弱環節,涉及工程質量、安全和耐久性的主要技術指標,以及工程技術標準強制性條文的貫徹和質量通病的防治情況。
九、各級質監機構要提高監督檢查的范圍和頻率,采取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和巡視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切實加強對在建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重大工程的綜合檢查每年不少于2次。
對督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書面告知責任單位,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一般質量管理問題和一般質量缺陷,責令限期整改;對不合格工程,責令限期返修;對違法的質量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
十、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公路的質量監督工作,結合農村公路量大面廣、投資少、管理和技術力量薄弱的特點,積極探索適合農村公路質量管理的有效監督方式,注重對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涵構造物等重點環節、重點部位的質量控制,確保工程的耐久和使用安全。
十一、各級質監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內河水運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從施工工藝、質量行為、實體質量等方面加強監督,改變內河建設管理粗放、質量水平不高的現狀。相關省份要按照七省兩市高端會議提出的合力建設長江黃金水道,促進長江沿線經濟發展的要求,重點加強長江黃金水道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工作。
十二、各級質監機構要按照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水運工程竣工驗收辦法的要求,做好竣工驗收質量鑒定工作,注重質量數據的積累和匯總分析,全面、科學、公正地提出檢測報告和鑒定意見。要加強對質量檢測單位的管理,保證檢測結果真實地反映工程質量狀況。質監機構要對質量鑒定結果負責。
十三、各地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創新質量監督模式,不斷豐富質量監督的方式方法,通過示范工程、典型剖析、評比創優等活動,營造良好的質量氛圍。
十四、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質監機構應以質量通病的研究治理為切入點,結合本地實際,督促從業單位找準質量通病、分析產生原因、優化治理方法、加大治理力度,通過解決管理通病和工藝通病,促進實體質量的提高。在質量督查中注意加強對易產生質量通病部位的工藝、工序的檢查,及時總結推廣治理質量通病的典型經驗和現場質量控制的新技術、新工藝。
十五、各省級質監機構應重視試驗檢測市場的培育,根據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市場需求,按照布局合理、結構優化的原則,及時組織檢測機構等級申報評定和換證復查工作,特別是要盡快建立和水運工程建設規模相適應的試驗檢測機構網絡。各地應逐步建立第三方檢測制度和檢測單位的招投標制度,培育規范、有序的試驗檢測市場。
各省級質監機構要按照《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考試辦法》的要求,加強對試驗檢測機構和人員的動態管理,嚴肅查處試驗檢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試驗檢測機構和有關人員應嚴格按照規程進行試驗和檢測,確保數據真實可靠。
十六、各地要進一步整頓監理市場、規范監理行為,加強對監理企業的動態管理,形成企業能進能出的機制。通過監理誠信體系建設,促進監理企業嚴格履約,誠實守信。
十七、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監理招投標管理工作,切實保證招投標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規范、有序。按部《關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有關內容的通知》(交公路發[2005]230號)要求,檢查公路工程監理費用調整的落實情況,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監理費用,不得盲目壓價,充分體現“優監優酬”的原則。招標單位要以能力為主、報價為輔進行招標,選擇有實力的單位承擔監理任務,實現依法招標、規范運作、注重實力、嚴格履約的良好氛圍。
十八、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質監機構要認真總結交通建設工程監理的經驗,研究論證監理工作方式和運行機制,完善監理制度,推行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監理工程師擔任的監理崗位必須與其執業資格相符,對監理企業不按合同履行職責或建設單位不嚴格執行監理制度、干預監理履行職責等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
十九、各級質監機構要以監理工程師執業信息登記為手段,加強監理人員資格的動態管理。進一步做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考試和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監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嚴肅查處監理人員弄虛作假、吃拿卡要等行為。
二十、各級質監機構要依法履行行政執法職能,認真貫徹落實現行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依法監督、規范管理,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
二十一、各級質監機構要不斷加強廉政建設,自覺規范監督行為,努力把質監機構建設成為執法文明、管理規范的專門管理機構。
二十二、各級質監機構要把隊伍建設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努力提高質量監督人員的政治素質,不斷加強業務培訓,完善知識結構,提高監督能力和執法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懂技術、會管理、作風硬的質監隊伍。
二十三、各級質監機構要按照《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規定》、《水運工程質量監督規定》的要求,合理配備監督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力爭達到80%以上。要根據監督工作實際需要,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建立專家庫,為質量監督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二十四、各級質監機構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加快質量、安全、監理、試驗檢測的數據庫建設和管理系統開發,為實現科學高效管理奠定良好基礎。
二十五、各級質監機構應加強質量動態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定期發布工程建設質量分析報告。通過收集工程質量數據,分析判斷質量狀況,研究質量發展變化的規律和趨勢,解決共性的質量問題,使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更具有針對性,為改進和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提供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