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運輸以其高效、便捷、安全的特點成為交通運輸現代化的重要形式。集裝箱運輸事業日益蓬勃。但是,由于集裝箱多次的反復使用,以及裝卸不當、外部環境影響等原因,致使集裝箱殘舊、破損。在查驗過程中,檢驗檢疫部門發現,由于集裝箱的殘損而造成貨物
損壞的情況時有發生,嚴重損害進口貨物收貨人的利益。
2005年8月,新會某公司進口了一套德國產拉幅定型機,價值60多萬歐元,分13個集裝箱從新會港進口。新會檢驗檢疫局機電輕紡科工作人員在實施開箱檢驗時,發現其中一集裝箱內的設備出現大面積銹蝕,傳動絲桿銹蝕嚴重,齒面之間充滿鐵銹,而且集裝箱內底板存有積水現象。經卸貨檢查,集裝箱頂部有約8×12cm破洞,集裝箱箱頂雖經修補,但由于密封不良,導致運輸途中集裝箱漏水。設備殘損是雨水從破洞漏入所致。經鑒定,該部分設備已不能正常使用。
為防止同類問題的發生,檢驗檢疫機構應加強對集裝箱的使用性能鑒定和管理工作,入境集裝箱的殘損鑒定不容忽視。為此,檢驗檢疫部門建議:
加強出入境集裝箱的使用性能鑒定工作。制定相應的管理工作規定,明確集裝箱的使用年限,淘汰殘次集裝箱,同時加強與駐外檢驗機構的合作,落實貨物裝運前的性能使用鑒定工作。
在貨物殘損鑒定工作中,要注重集裝箱箱體的殘損鑒定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明確責任方。
根據檢驗鑒定情況,及時出具殘損鑒定證書,作為申請人、承運人或保險人索賠、退貨、補貨或換貨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