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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加強監管運協組織

2006-12-22 10:02: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國家交通部為建立船貨運價協商機制,已由該部水運司制訂加強運協組織監管公告。

  交通部近日向貨主行業協會征求對“關于加強對班輪公會、運價協定組織監管的公告”意見發函指出,為促進內地貨柜船運輸市場健康發展、維護國際航運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及保護承運人和托運人的合法權益,該部水運司根據“國際海運條例”等規定草擬交通部關于加強對班輪公會、運價協定組織監管的公告,水運司并就此公告內容向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企業協會、中國船東協會征求意見。

  公告指出:“各相關班輪公會和運價協定組織應在2006年12月31日前指定在中國境內的聯系機構和代表人,在其指定的媒體上公布聯系機構名稱、地址和代表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并向交通部報備,同時知會境內的托運人或托運人組織。

  公告又表示,班輪公會和運價協定組織應當與中國境內的托運人或托運人組織建立有效的協商機制,對共同關心的事項進行充分有效的協商。另外,在受到中國托運人組織的協商請求后,班輪公會和運價協定組織應當及時派出代表進行協商,不得無故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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