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中國─東盟港口發展與合作論壇
來自中國與東盟的十一國交通部長在中國─東盟港口發展與合作論壇上通過《中國─東盟港口發展與合作聯合聲明》(簡稱《南寧共識,下同》)。東盟秘書長王景榮透露,中國與東盟已就《中國─東盟交通合作戰略規劃》草案達成一致意見,該協定將在11月2日在新加坡舉行的第六次中國─東盟交通部長會議簽署。
《南寧共識》包括七方面內容:1、港口在綜合運輸體系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也是國際物流鏈的重要節點,港口的合作離不開全面的交通合作。因此,應盡快審議通過《中國─東盟交通合作戰略規劃》,并在第六次中國─東盟交通部長會議上簽署《中國東盟海運協議》,以便制定中國─東盟港口合作計劃,明確重點和優先合作項目;2、為了促進港口發展,滿足經濟發展需求,有必要建立中國─東盟港口協調機制,以便更有效的開展相關合作。3、我們鼓勵并支持在各次區域進行港口合作。具體合作將在未來的《中國─東盟交通合作戰略規劃》下進行討論。4、改善投資環境并制定相關便利政策,鼓勵和支持各自企業根據本國的法律、規則和規章,積極參與對方港口基礎設施建設;5、繼續支持利用中國─東盟合作基金,通過舉辦研討會和培訓班,促進港口建設與管理領域的人力資源開發、人員培訓、技術與信息交流;6、進一步拓展融資渠道,其中包括政府投資、國際金融組織和優惠貸款以及其它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并采取多種合作方式,促進港口設施的改善;7、在國際海事組織框架下共同努力,進一步加強在港口國監督、海上安全、海上保安和海上環境保護領域的合作。
王景榮表示,十一國交通部長在中國—東盟港口發展與合作論壇回顧了于2004年11月27日在老撾萬象舉行的中國─東盟領導人峰會上簽署的《中國─東盟交通合作諒解備忘錄》明確提出雙方應在沿海和內河港口規劃、設計與建設、維護、交通運輸便利化、海上安全、海上保安和海上環境保護領域開展合作。
而中國與東盟在港口合作共同面臨的挑戰是,如何使港口在高效的管理下得到充分的發展,從而為運輸提供便利的條件和優質的服務,縮短運輸時間,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產品競爭力,促進本地區貿易和旅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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