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執升級——無船承運VS貨運代理
2007-11-15 11:52: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我國無船承運人在經營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疑惑如今仍然存在,討論也似乎更加激烈。 交通部于6月14日、19日兩次下發通告,加大對無船承運人市場的管理力度,特別是對違規經營無船承運業務的公司還作出了行政處罰。
中國船舶代理及無船承運人協會(CASA)于2007年10月26日在上海召開有關無船承運業務問題宣講會。交通部水運司有關負責人到場宣講了目前我國無船承運市場狀況,包括貫徹《海運條例》以來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加大管理力度促進無船承運市場健康發展的措施,及對無船承運人的要求等。上海海事大學、上海海事法院的有關專家,也圍繞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和國際貨運代理人的異同發表了見解。
就在昨日(2007年11月14日)中國航貿網獲得一份中國船舶代理及無船承運人協會發給商務部條法司的《關于對商務部條法司擬修改〈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意見的函》,就商務部條法司于2006年12月起草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草案)征求意見稿,提出了措辭非常激烈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