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立水路運輸服務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2007-11-19 5:0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一、設立水路運輸服務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1、有穩定的水路運輸客源、貨源和船舶業務來源;
2、有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專業人員;
3、有固定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營業設施;
4、有符合下列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
(1)經營船舶代理業務的,為20萬元人民幣;
(2)經營客貨運輸代理業務的,為30萬元人民幣;
(3)同時經營船舶代理和客貨運輸代理業務的為50萬元人民幣。
二、申請設立水路運輸服務企業,應當報送下列文件
1、水路運輸服務企業開業申請書;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企業章程草案;
4、擬注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簽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5、資信證明;
6、辦理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證明、協議等);
7、主要出資單位同意設立企業的文件(董事會決議、聯營協議或經濟擔保人證明);
8、企業負責人和主要業務人員姓名、職務和身份證明。
8、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