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機場物流園被列為入倉即予退稅試點單位
2007-11-28 16:3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日前,深圳寶安國際機場物流園獲深圳海關與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批準,成為“入倉即予退稅”試點單位。這標志著物流園出口監管倉退稅業務享有更優惠的政策,為出口倉儲物流業務迎來新的發展機遇。
此前,代理人深圳寶安國際機場出口的貨物必須全部實際離境后方可辦理出口退稅手續,退稅周期較長,特別是一些加貿企業的貨物必須先出口退稅后再次進口才能在國內銷售,造成代理人的資金被占壓。如何實現第一時間退稅已成為眾多出口企業的一大利潤來源。實施“入倉即予退稅”政策后,出口企業的出口貨物進入物流園出口監管倉庫后,就被視同實際出口,海關可立即向出口企業簽發出口報關單退稅證明聯,入倉出口貨物即可及時辦理出口退稅手續。
目前,只有符合五項條件的出口監管倉庫企業方可申請“貨物入倉即予退稅”試點政策。即經營出口監管倉庫的企業經營情況正常,無走私或重大違規行為、具備向海關繳納稅費的能力;上一年度入倉貨物的實際出倉離境率不低于99%;對入倉貨物實行全程計算機管理,具有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計算機管理系統;不得存放用于深加工結轉貨物;具有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隔離設施、監管設施及其它必要的設施。
深圳寶安國際機場物流園公司享有此項政策將讓企業能更快地獲得出口退稅,加快企業資金流動。各駐園貨運代理人表現出了極大興趣,此舉會吸引更多出口貨物利用監管倉庫出口,必將推動物流園出口倉儲物流業務的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