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街私家車,滿城“本本族”,高速公路的承載率節(jié)節(jié)攀升。昨天,省十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28次會議,審議《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修正草案)》,為人們快速便捷地上高速把好安全關。據(jù)悉,修改后的條例有望從2007年3月1日起實施。
馬路新手也能上高速
“我現(xiàn)在還不能上高速,拿到駕照才一年。”馬路新手們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不過,今后這類新手們也有望上高速了。
原條例:“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學習駕駛車輛。初領駕駛證不滿一年的駕駛員禁止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車輛”。
修改稿:“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學習駕駛車輛”。原因是原規(guī)定“操作性不強”。
收費站排隊超400米,將免費通行
等待繳費的車輛排成長龍,但收費站卻僅僅開放了1/2的窗口……以后再遇到這種情況,車主有望免費通行。
修改稿:收費站應當開足收費道口,保障車輛正常通行,避免車輛擁擠、堵塞。因未開足收費道口而造成平均10臺以上車輛待交費,或者開足收費道口待交費車輛排隊超過400米的,應當免費放行,代交費車輛有權拒絕交費。
但是,因大霧、冰雪等原因關閉道口或者開足收費道口后收費站區(qū)發(fā)生交通事故導致車輛擁擠、堵塞的除外。
兩旁不得隨意做廣告
高速公路兩旁的廣告一路蜿蜒,令人“目不暇接”。不過,今后人們的視覺感受可能要“清爽”很多。
修改稿:除高速公路收費站區(qū)、服務區(qū)和互通交區(qū)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區(qū)范圍內設置廣告設施,已設置的廣告設施,設置者應當在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二年內予以拆除。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qū)外至100米范圍內為廣告設置區(qū),廣告設施的設置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劃、統(tǒng)一審批、統(tǒng)一管理。省人民政府確定的跨江大橋等高速公路景觀區(qū)域不得設置廣告設施。
車子壞了要在150米外設警示牌
車子壞了,或是遇到障礙了,光開啟個“雙跳燈”就行了嗎?今后,駕駛人還得妥善做好一系列警示工作。
按照修改稿要求:車輛遇障礙、發(fā)生故障等原因停車的,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行駛方向的后面150米以外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夜間、雨、雪、霧天駕駛人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尾燈和后霧燈。如果車輛在隧道內遇障礙、發(fā)生故障等原因停車的,駕駛人還應當組織乘車人迅速撤離隧道。
不再區(qū)分超車道、行車道
在高速公路行駛時,經常會看到部分車輛一直打著左燈“忽閃忽閃”地行駛在超車道上。而今后,可能不再會出現(xiàn)“超車道”字樣了。
修改稿規(guī)定:高速公路沿車輛行駛方向最右側的車道為應急車道,其他車道為行車道。車輛應當根據(jù)自身車型及行駛速度使用相應的行車道。同方向只有二條行車道的,貨運汽車可臨時借用左側車道超越前車。
服務區(qū)非維修住宿停車不得超過4小時
修改稿:“除修車、住宿及其他特殊情況外,禁止在服務區(qū)停車超過4小時。
去年5月29日在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初審時,省人大內務司法委曾對此提出爭議,禁止在服務區(qū)停車4小時是為了制止倒客、駁貨、換卡等行為,是否這樣規(guī)定了就能達到目的?如果駕駛員深夜太疲勞,車開進服務區(qū)小瞇一覺,超過4小時就得罰款?不過,因為服務區(qū)的建設面積有限,需確保運營秩序,故該規(guī)定在這次的修改稿中仍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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