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遞企業禁遞14類違禁物品
2007-11-8 23:29: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記者7日從國家郵政局獲悉,《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試行)》已經發布,旨在規范寄遞服務企業經營秩序,確保寄遞安全。
據國家郵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幾年來,我國郵政業有了長足的發展,但少數從事寄遞服務的企業安全意識不強,安全運營機制不健全,違規收寄禁止寄遞物品的問題較為突出。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寄遞渠道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
《辦法》面向所有寄遞服務企業,規定下列物品不得收寄:各類武器、彈藥;各類易爆炸性物品;各類易燃燒性物品;各類易腐蝕性物品;各類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各類烈性毒藥;各類麻醉藥物;各類生化制品和傳染性物品;各種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以及淫穢的出版物、宣傳品、印刷品等;各種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遞或進出境的物品;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損毀其他寄遞件、設備的物品等;各寄達國(地區)禁止寄遞進口的物品等;其他禁止寄遞的物品。
此外,《辦法》還對寄遞服務中發現的禁寄物品,分門別類地提出處理意見。
【影響】
寄遞企業檢測成本將增
隨著我國寄遞市場逐步放開,產生了一批規模化物流企業;但此行業仍有相當多的中小企業,對《辦法》規定的某些專業性禁寄物品,在鑒別上增加了一定的難度,相關處理辦法也會增加企業成本。某速遞公司負責人表示,這一規定出臺,會增加檢測時間和費用。有關人士表示,對作為社會化的寄遞行業,不應過于強調寄遞企業對禁寄物品的防范責任。
中國國際貨代協會快遞工委秘書長劉建新認為,除了對寄送企業要進行規范和引導外,相關管理部門應做好細化工作,提供專門的檢測機構,出臺配套措施。 據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