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新政策扶持海運業發展
2007-11-9 14:2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日前,普陀區出臺《關于鼓勵海運業新一輪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包括對海運企業實行稅收優惠、每年設立2000萬元專項資金等政策措施。
按照新出臺的政策,凡在普陀注冊新辦的獨立核算海運企業,從正式營運開始,經稅務機關批準,第一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對于符合國家產業投資政策進行技改的海運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改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
從今年起,普陀區財政將每年安排不低于2000萬元的專項資金用于扶持海運業發展。對海運企業按照該企業2006年實繳稅收地方所得,按照一定比例進行補助。鼓勵個體船主加大投入,對以實行定額納稅的單船,其運力規模在500載重噸(包括500載重噸)以上的,按其實繳稅收地方所得的50%予以補助。此外還將對開拓普陀本地海運市場的企業,給予獎勵。
今后普陀區將大力支持5萬載重噸或以上的海運企業發展,區領導實行“一對一”幫扶,區政府在企業兼并、技改、融資、擔保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對自有運力總規模(含光租船舶)分別達3萬、5萬、8萬、15萬載重噸,且其年上繳地方稅收分別達到250萬、400萬、650萬、1200萬元以上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5萬、30萬、45萬、60萬元或等價值的物質獎勵。
同時,為鼓勵個體船舶更新,對新增船舶在投入使用12個月以后,根據噸位(客位)大小由區海運業發展扶持基金分別給予一次性貼息補助。在船舶規費征收方面,對企業自有運力總規模達1萬載重噸以上或特種運輸船舶自有運力總規模達到5000載重噸以上,按相關標準進行減免。普陀區金融部門還將針對海運企業的資金周轉特點,增加長期貸款的發放比例,并盡量給予企業最大額度的貸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