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貨車要接受年檢 杭州道路貨物運輸法規昨起聽證
2007-12-26 15:3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發布單位:杭州市法制辦
昨天,中國杭州法制網(www.hangzhoufz.gov.cn)上刊登了《杭州市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你對《辦法》規定的物流配送運輸營運權的投放與使用有何建議;對貨運經營與貨運站(場)經營規范有何建議;你認為年度審驗和信用考核是否可行,如何操作……歡迎登錄杭州法制網立法聽證版塊提出你的意見。
規定所稱的物流配送運輸是指經營者使用二噸以下(含二噸)小型貨運車輛從事市區內的道路貨物運輸活動。
■車輛營運權滿后要重新申請
物流配送運輸營運權的使用期限為4至8年。營運權使用期限屆滿后,物流配送運輸經營者應重新申請取得營運權和相關許可證件后方可繼續經營。
■小型物流配送車輛載重有規定
2005年9月20日以后投放的小型物流配送車輛的經濟技術條件和外觀標志標識應符合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統一要求。小型物流配送車輛不得裝置頂燈和計價器,其外觀標志標識應保持完整和清潔,不得隨意改變。其他車輛不得設置、噴涂與小型物流配送車輛相同或近似的外觀標志標識。
同時,征求意見稿還對物流配送運輸經營進行規范,禁止利用小型物流配送車輛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物流配送運輸經營者承接單件貨物的,體積不得少于0.25立方米,或面積不得少于1.2平方米,或長度不少于1.8米,或重量不小于40公斤,但不得超過限載規定的體積和重量。
■營運貨運車輛要接受年度審驗
征求意見稿規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的營運貨運車輛應按規定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年度審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和貨運站(場)經營者也應按規定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年度信用考核,年度信用考核辦法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如有違反,則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每逾期1個月(不足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可按每輛車100元處以罰款,但罰款總額最高不得超過2000元。
另外,如果隨意更改小型物流配送車輛外觀標識的,將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違反相關規定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