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期發布的政府公報中獲悉,為進一步扶持深圳市航空產業的發展,鼓勵航空承運人增開深圳貨運航線,促進深圳地區經濟發展,深圳市將對深圳寶安國際機場新開貨運航線進行財政資助。其中基地航空公司每架飛機一年最高可獲1000萬元資助。
根據政府公報公布的《深圳寶安國際機場新開貨運航線財政資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貨運航線資助的對象為在寶安國際機場開通國際全貨機貨運航線的航空公司以及開通國內全貨機貨運航線的基地航空公司。
其中對開通國際貨運航線的基地航空公司的資助標準最高,開航首年可獲得的資助為當年運營國際貨運航線的每架貨機承運的機場出港貨物總量×800元/噸;開航第二年和第三年的資助總額則分別不高于當年運營國際貨運航線的每架貨機承運的深圳機場出港貨物總量×800元/噸的75%和50%。上述資助標準按在深注冊的每架飛機計算,并且按計算每年每架飛機超過1000萬元的,按1000萬元予以資助。
對基地航空公司開通國內貨運航線的資助標準與其開通國際航線計算方法相同,只是每噸貨物資助系數調整為500元/噸,且一年每架飛機資助總額不超過500萬元。對開通國際貨運航線的非基地航空公司的資助則依據每條新開航線計算,每年每條新開國際貨運航線資助額以800萬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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