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2日,“全國物流園區(基地、中心)協作聯盟”38家成員單位在昆明簽署了《合作意向書》。
物流園區(基地、中心)是重要的物流基礎設施,也是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中出現的新生事物。據2006年國家發改委和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的調查,我國在建和運營的物流園區已有207個。一些經營比較好的園區正在開始發揮集中基礎設施,集聚物流資源,集約物流業務的作用,提高了物流運作的組織化和社會化程度。從2003年以來,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中國物流學會先后在武漢、杭州、山東濰坊和深圳舉辦了四次專題研討活動,并組建了“全國物流園區(基地、中心)協作聯盟”。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和中國物流學會應“協作聯盟”成員單位的要求,積極推動園區間的交流與合作。在昆明組織召開的“第5次全國物流園區(基地、中心)交流研討會暨第14次中國物流專家論壇”,“協作聯盟”成員單位就這一議題達成共識,共同簽署了《合作意向書》。簽約各方同意:在“協作聯盟”(辦公室設在聯合會研究室)框架內,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共贏的原則,結合園區發展的實際,務實推進交流與合作事項。
《合作意向書》的主要內容有:一是加強信息溝通。各方互贈內部報刊、資料,建立網站鏈接,定期向“協作聯盟”辦公室報送相關信息。二是開展聯合調研。由“協作聯盟”辦公室牽頭,每年組織一次大型調研活動,主要內容為園區運營情況、存在問題及趨勢展望。各方要主動配合,按期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共享調研成果。三是開好年度例會!皡f作聯盟”每年召開一次全體例會,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和中國物流學會以“全國物流園區(基地、中心)交流研討會暨中國物流專家論壇”的名義牽頭組織。議題由各方醞釀確定,有條件的單位要積極申請承辦。四是組織經驗交流和政策協調。各方在規劃設計、招商融資、日常運營和監管服務等方面創造的經驗,要及時交流;當地出臺相關優惠政策,要及時通報;遇到相關政策問題,要及時反映;各方都要為對方學習考察提供方便。五是深化務實合作。各方為對方入住企業和客戶的資信調查與咨詢服務提供方便;通過總攬分包、合作提成等方式,擴大業務聯系與合作;互相開放設施設備資源,以優惠條件共享對方資源。六是探索更加開放和緊密型聯系。各方歡迎各地同行隨時加入“協作聯盟”,條件成熟時,可以建立協調機制和日常辦事機構,并對成員進行專業指導。各方都要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并積極參與行業標準、統計、人才培訓和理論研究等行業基礎性工作,加強行業自律,共同促進園區規范健康發展。
簽約各方表示,將根據形勢發展和成員單位需要,逐步增加新的合作內容,完善合作機制。同時,本著務實開放的精神,隨時歡迎有意向的物流園區(基地、中心)加入“協作聯盟”,共同推進我國物流園區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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