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法》可能回歸“大一統”管理模式
2007-7-23 9:5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7月23日出版的《財經》雜志報道稱,目前能源法草案第四稿已經完成,并下發至各相關單位。第四稿是否將成為向社會征求意見稿,現在仍然難言結果。
一位能源法起草專家組專家透露,“如果說這次意見并不是很大,或者大家覺得比較成熟,可能。”但同為能源法起草專家組專家的副組長葉榮泗則表示:“有些事情沒有研究清楚,出征求意見稿難度挺大。”種種難題之中,最大的依然是繞不開的能源監管主體設立問題。從立法進展情況來看,這并不是一個容易解決的問題。據了解,在能源法工作稿第一稿中曾提出過“能源主管部門”和“能源監管機構”兩個能源監管主體,并大致規定了“能源主管部門”和“能源監管機構”各自的職責——盡管對二者管理權限沒有明確界定,但大致可以看出未來設立能源部與能源監管兩個部門分治的前景。到工作稿第二稿,“能源監管機構”提法即已消失,管理主體均稱為“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這意味著,本應由能源監管機構和能源行業協會承擔的職責,一并劃歸了能源主管部門,似乎又回到了計劃經濟時代‘大一統’的管理模式之下。”安邦分析師一直認為中國迫切需要成立能源部,這樣能解決好多問題,理順好多復雜的關系!中國在成立能源部的問題上,有些太遲緩了。需要指出的是,成立能源部,對發改委的削權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