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氏藥品受潮 保險公司告贏運輸單位
2007-7-23 11:1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一場暴雨使得價值10多萬元的藥品受潮而無法出售,在向委托運輸的惠氏賠償損失后,江蘇省蘇州的一保險公司將運輸單位告上了法庭,要求行使代位求償權。10月24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審結此案,依法判決運輸公司賠償保險公司100670元及公估費2000元。 6月31日,保險公司與惠氏公司簽訂了運輸保險合同一份,約定惠氏公司將其藥品向保險公司投保運輸險,保金為701739000元。2005年7月1日惠氏公司將價值1273119.14元的藥品自蘇州啟運至重慶醫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7月5日重慶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在收貨時發現該批貨物中有32箱外包裝嚴重受潮,根據相關藥品管理規定,這些藥品不能銷售,于是拒收。該批藥品是由惠氏公司委托保險公司承運,保險公司又委托安徽省宿州聯運公司駐蘇州辦事處運輸該批藥品。據查,藥品受潮原因是由于運輸車輛蓬布破損,且運輸途中遇上暴雨,雨水進入車箱造成。
出險后,惠氏公司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保險公司一次性賠付惠氏公司人民幣100670元,后惠氏公司向保險公司出具了《權益轉讓書》。保險公司取得代位求償權后,隨即以自己的名義將運輸公司告上了法庭。
保險公司訴稱,該公司與運輸公司簽訂了合同,委托該運輸公司進行藥品運輸。藥品受潮原因是由于運輸車輛蓬布破損,且運輸途中遇上暴雨,雨水進入車箱造成。因此請求法院判令運輸公司賠償100670元,公估費2000元。而運輸公司在法庭上只同意賠償不計免賠損失1000元。
法院認為,保險公司與惠氏公司所簽訂的保險合同真實合法有效,而惠氏公司將自己的貨物委托保險公司進行承運,保險公司又委托安徽省宿州聯運公司駐蘇州辦事處進行承運,由于安徽省宿州聯運公司駐蘇州辦事處在運輸中導致惠氏公司藥品受潮損失100670元,保險公司將賠償款賠付了惠氏公司,為此雙方簽訂了《權益轉讓書》,故保險公司有權行使代位求償權。運輸公司以只同意賠償不計免賠損失1000元的觀點,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依法判決拓達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支付保險公司已代付的賠償款100670元及公估費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