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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國家標準將從10月1日正式實施

2007-9-24 16:0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過度飲酒,有害健康”、“酒后請勿駕駛”……如今不少酒瓶的身上都印有類似勸酒警示語。這是因為《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國家標準將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該《通則》,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內,酒精濃度大于0.5度的酒精飲料須在貼有勸酒警示語。         
    《通則》規定,上述酒精飲料須在酒瓶包裝上貼有“警示語”或者“勸說語”,如“不適合18歲以下人士飲用”、“孕婦和兒童不宜飲酒”等。標簽上的內容,也不得有虛假、使消費者誤解或者帶有欺騙性的文字介紹。此外,新的飲料酒將在包裝上打上QS標志和編號,并且標簽外文不得大于相應漢字等。   
    雖然眼下才9月份,但是記者發現,不少大型酒類廠家已經在酒瓶上印上了這些警示語,如“過度飲酒,有害健康”、“本品不宜過度飲用”、“不適宜人群:未成年人、妊娠期婦女等”。一些超市的酒類促銷員對記者表示,在酒瓶上標注勸酒警示語的酒類商品越來越多,目前主要都是大廠家先執行,多數小廠家還未執行。從銷售情況看,這些標注了勸酒警示語的酒類商品,銷量和沒標之前一樣,并沒有受到什么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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