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個人將可以投資建設經營港口
2007-9-28 16:32: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據悉,《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辦法》將從10月1號起正式實施。這意味著,今后,個人將可以投資建設、經營港口。 《實施辦法》鼓勵多渠道、多種方式籌集資金建設港口基礎設施,實行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國內外經濟組織和個人投資建設、經營港口,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以改變湖南港口長期以來因缺乏資金而處于落后的局面。
同時還規定,港口岸線使用人必須依法取得《港口岸線使用證》,繳納工口岸線使用費用;港口危險貨物裝卸和儲存場所,應當設置專用作業區域,在港口水域內不得捕撈、采掘,或者向港口水域傾倒廢棄物。
為了杜絕不正當競爭,今后,港口經營人不得經營水路貨物運輸服務業務,水路貨物運輸服務經營人也不得從事港口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