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聯運 (三)
2007-9-5 17:33: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3)有關聯運出口貨物交接中的幾個問題 ①聯運出口貨物單證資料的審核
審核出口貨物單證是國境站的一項重要工作,它對正確核放貨物,糾正單證差錯和錯發(fā)錯運事故,保證出口貨物順利交接具有重要意義。
出口貨物運抵國境站后,交接所應將全部貨運單證送外運分公司進行審核,外運分公司作為國境站的貨運代理公司,在審核單證時,要以運單內容為依據,審查出口貨物報關單、裝箱單、商檢證書等記載的內容和項目是否正確、齊全。如正確無誤,則可核放貨物,做到差錯事故不出國。如出口貨物報關單項目有遺漏或記載錯誤,或份數不足,應按運單記載內容進行訂正或補制;運單、出口貨物報關單、商檢證書三者所列項目如有不符,有關運單項目的訂正或更改,由國境站聯系發(fā)站并按發(fā)站通知辦理;需要更改或訂正商檢證書、品質證明書或動植物檢疫證書時,應由出證單位通知國境站出入境檢驗檢疫所辦理;海關查驗實貨,如發(fā)現貨物與單證不符,需根據合同和有關資料進行訂正,必要時應聯系發(fā)貨人解決。總之,國境站外運分公司在訂正、補制單據時,只限于代發(fā)貨人繕制單證,而對運單內容和項目,以及商檢證書、品質證明書、檢疫證、獸醫(yī)證等國家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證件,均不代辦訂正或補制。
出口貨物單證經復核無誤后,應將出口貨物報關單、運單及其他隨附單證送海關,作為向海關申報和海關審核放行的依據。
②辦理報關、報驗等法定手續(xù)
鐵路聯運出口貨物報關,由發(fā)貨人委托鐵路在國境站辦理。發(fā)貨人在貨物發(fā)運前,應填制出口貨物報關單,作為向海關申報的主要依據。
出口貨物報關單格式由我國海關總署統一制定。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需按海關規(guī)定逐項填寫,要求內容準確、詳細,并與貨物、運單及其他單證記載相符。字跡要端正、清晰,不可任意省略或簡化。對于填報不清楚或不齊全的報關單,以及未按海關法的有關規(guī)定交驗進出口許可證等有關單證者,海關將不接受申報;對于申報不實者,海關將按違章案件處理。
鐵路發(fā)站在承運貨物后,即在貨物報關單上加蓋站戳,并與運單一起隨貨同行,以便國境車站向海關辦理申報。
需辦理檢驗檢疫的貨物,要向當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辦理檢驗檢疫手續(xù),取得證書。
上述各種證書在發(fā)站托運貨物時需連同運單、報關單一起隨車同行,在國境站由海關執(zhí)行監(jiān)管,查證放行。
(4)聯運出口貨物的交接方式
貨物交接可分為憑鉛封交接和按實物交接兩種情況。
憑鉛封交接的貨物,根據鉛封的站名、號碼或發(fā)貨人簡稱進行交接。交接時應檢查封印是否有效或丟失,印文內容、字跡是否清晰可辨,同交接單記載是否相符,車輛左、右側鉛封是否一致等,然后由雙方鐵路憑完整鉛封辦理貨物交接手續(xù)。
按實物交接可分為只按貨物重量、只按貨物件數和按貨物現狀交接三種方式。
按貨物重量交接的,如中朝兩國鐵路間使用敞車、平車和砂石車散裝煤、石膏、焦炭、礦石、熟礬土等貨物;按貨物件數交接的,如中越兩國鐵路間用敞車類貨車裝載每批不超過100件的整車貨物;按貨物現狀交接的,一般是難以查點件數的貨物。
在辦理貨物交接時交付方必須編制“貨物交接單”,沒有編制交接單的貨物,在國境站不得辦理交接。
(5)聯運出口貨運事故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