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提醒:去年11月30日前批準的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登記將到期
2008-11-17 10:46:00 來源:現(xiàn)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訊 (通訊員 尤景元)記者從汕頭海關了解到,根據海關總署2007年第67號公告,2002年4月l日~2007年11月30日批準的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其項目單位須于2008年12月31日前按照規(guī)定持項目確認書等有關資料向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備案手續(xù)。逾期,海關不再受理上述減免稅備案申請。
即2002年4月l日~2007年11月30日批準的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項目單位只要于2008年12月31日前持項目確認書等相關資料向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xù),海關仍可以按規(guī)定予以受理減免稅項目備案手續(xù),備案后符合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進口設備規(guī)定仍可以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
汕頭海關提醒:現(xiàn)在距離政策的寬限期僅有1個多月的時間。已經領到項目確認書的相關項目單位,請務必在2008年12月31日前到海關辦理備案登記手續(xù),用好用足國家稅收優(yōu)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