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郵政協議簽署:兩岸郵件不用再繞第三地
2008-11-5 11:09: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昨日簽署的《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將于四十日內生效,屆時,包括平常、掛號函件、包裹等在內的郵件,都將實現直接通郵。此前,兩岸間的這些郵政業務,都需要通過第三方轉運。 根據協議,雙方同意開辦兩岸直接平常和掛號函件(包括信函、明信片、郵簡、印刷品、新聞紙、雜志、盲人文件)、小包、包裹、特快專遞(快捷郵件)、郵政匯兌等業務,并加強其他郵政業務合作。
雙方均同意通過空運或海運直航方式將郵件總包運送至對方郵件處理中心,并同意建立郵政業務賬務處理直接結算關系,而在以往兩岸郵局因無直接往來,彼此并未進行賬務結算。
大陸方面郵件封發局包括北京、上海、廣州、福州、廈門、西安、南京、成都八個城市,臺灣方面郵件封發局則為臺北、高雄、基隆、金門、馬祖五個城市。但是雙方均可視需要,增加或調整郵件封發局,并由增加或調整一方通知對方。
在賠償模式方面,雙方對于互相寄遞的掛號函件、包裹發生遺失及其內容全部或一部分遺失、被竊或毀損等情形,應由責任方負責補償,并相互結算。特快專遞的遺失、內件被竊或毀損等情形,則概由原寄一方自行負責補償。
■ 解讀
赴臺郵件時間可縮短
針對《海峽兩岸郵政協議》的簽署,昨日,一郵政業內人士表示,如果不需再經香港轉運,郵寄時間會有所縮短,但具體縮短多少,視郵件類型不同可能會有所區別。
據了解,目前,大陸寄往臺灣的郵件都要通過香港轉運,從北京寄往臺北的平信需要一周左右時間,快件需要2-3天。
■ 歷程
●1979年5月,大陸開始全面開辦寄往臺灣的平信業務,6月開始受理掛號函件,海峽兩岸通郵實現了歷史性突破。
●1989年6月起,兩岸郵件總包直封并經香港、澳門轉運。
●1993年4月,雙方簽署相關協議,兩岸開始辦理掛號函件業務。
●1996年兩岸逐步開辦了各項電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