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運輸必須提供UN38.3測試報告
2008-4-3 14:1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鋰電池類電子產品體積小價值高,通常采用航空運輸?紤]到鋰電池有起火爆炸引發空難的危險因素,民航總局日前向各航空運輸公司發布了《鋰電池航空運輸規范》,要求各航空運輸公司切實加強鋰電池航空運輸安全。民航總局電文里明文規定,“檢查是否有UN38.3檢測合格報告或證書,沒有的不能收運”。
記者在民航總局官方網站http://www.castc.org.cn/danger/xuke.asp上了解到譜尼測試是經國家民航總局批準的擁有貨物運輸條件鑒定資質、能夠進行專業鋰電池UN38.3測試的權威第三方檢測機構,通過撥打向譜尼測試咨詢熱線010-82618116向其電池專家咨詢后得知,鋰電池UN38.3測試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等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掉落試驗。
譜尼測試電池專家提醒國內電池廠商在托運鋰電池時一定要到具備國家民航總局認可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鋰電池UN38.3測試,只有那些具備民航總局認可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才能得到航運公司的認可,也才能保證鋰電池航運過程中的安全。消除鋰電池安全運輸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