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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進一步加強國際海運市場監管

2008-7-4 17:2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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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日前,交通運輸部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國際海運市場監管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對德利航運有限公司、智利航運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凌凱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展威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優聯匯物流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龍峰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等6家違規經營者進行了嚴肅查處,給予行政罰款。此外,交通運輸部還依法注銷了19家公司的國際班輪運輸業務經營資格。 
  為進一步規范國際海上運輸活動,保護公平競爭,維護國際海上運輸市場秩序,保障國際海上運輸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通告》指出,根據《國際海運條例》第16條的規定,經營進出中國港口的國際班輪運輸須向交通運輸部申請取得經營資格。國際班輪運輸業務經營者應嚴格履行《國際海運條例》規定的班輪航線、運營船舶以及班輪公會協議、運營協議、運價協議的備案義務。各國際船舶代理企業不得為未取得經營資格或已喪失經營資格的國際班輪運輸業務經營者提供代理服務。 
  《通告》強調,根據《國際海運條例》第7條的規定,經營無船承運業務應向交通運輸部辦理提單登記,并交納保證金。各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國際海運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在與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訂立協議運價時,應當確認其已依法取得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不得與未取得經營資格的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簽訂協議運價,不得接受其提供的貨物或者集裝箱;對于違反規定的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者,將依照《國際海運條例》第51條規定予以處罰。 
  《通告》要求,各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港航管理部門)應繼續加強對本地區國際海運市場監管,加大現場檢查力度,對違反《國際海運條例》的企業,應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向交通運輸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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