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郵政服務有了“新行規”
2008-8-11 15:43: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作者:方利軍
對用戶投訴30個工作日內不答復,可能面臨3萬元罰款
對用戶投訴30個工作日內不答復,可能面臨3萬元罰款。日前,交通運輸部發布《郵政普遍服務監督管理辦法》,該辦法將于9月1日實施。
昨日,記者從市郵政管理局了解到,郵政普遍服務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的資費和服務標準,為我國境內的所有用戶提供的基本郵政服務。郵政普遍服務的業務范圍是:信件、單件重量不超過5千克的印刷品、單件重量不超過10千克的包裹寄遞業務,以及國家規定的義務兵免費信函、盲人讀物免費寄遞、機要通信、黨報黨刊發行等諸多政策性業務。
據介紹,《郵政普遍服務監督管理辦法》的出臺旨在保護廣大用戶的基本通信權利,加強對郵政普遍服務的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對用戶的投訴,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答復用戶等。對未達到《郵政普遍服務標準》并損害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由郵政管理部門發出限期整改書;對逾期不改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者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方利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