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國際貨代管理”征求意見
2008-8-13 13:2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為維護國際貨運代理市場秩序,商務部在北京對《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簡稱:細則)進行重新修訂,并自11日起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截止日期為8月18日。修訂后的《實施細則》規定,國際貨運代理公司應向商務部或其授權的機構辦理國際貨運代理公司備案登記。 據了解,該細則經過反復修改,討論達17次之多,現基本能反映中國國際貨代行業的最新營運情況。
訂艙權受普遍關注
據該協會網站上介紹所知,去年舉行的常務理事會議,商務部外貿司及副處長王勇曾列席會議,與該會理事討論細則,主要解決幾個重要的政策性問題,一是貨代業界普遍關注的貨物的訂艙權,究竟由哪一個部門作出決定。該會向政府反映,要求應由國際貨代來掌握訂艙權,要求在細則中明確訂艙權的相關條文和權責,而進一步確立國際貨代的業務范圍。二是提出規范貨代公司簽發國際多式聯運提單的行為,主要是解決有效區分國際貨代與無船承運人業務范圍與責權界線提供法律依據。
在剛出臺的這份細則中,內容經反復討論確立,例如第33條現定,國際貨代公司簽發多式聯運提單,應投保提單責任險。責任險范圍包括國際貨代公司作為提單簽發人的法律責任、錯誤、疏忽遺漏等。最低保險賠償限額不應低于100萬元人民幣。保險期限應不少于1年并應逐年連續投保。國際貨代公司增設一個分支機構,增加不低于2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限額。
而第34條更明確規定國際貨代公司實施細則規定的有效的提單責任保險合同辦理多式聯運提單登記手續。且提單要有登記編號。
建企業信用評價體系
依據該細則,國際貨運代理公司從事多式聯運經營,收到托運人交付的貨物時,應當簽發國際多式聯運單據。國際貨運代理公司簽發國際貨運代理多式聯運提單的,應向商務部辦理提單編號登記。
此次修訂還明確由中國國際貨代協會建立會員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依照章程對會員企業進行處分,公布違法違規會員企業名單,并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處罰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