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星簽航空協議 互修所有飛機
2008-8-30 0:13: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香港民航處今日(29日)與新加坡民航局在新加坡簽訂了「航空維修技術安排」諒解備忘錄。
新的協定是雙方在2004年12月16日簽署的諒解備忘錄之伸延,把兩地互相確認航空維修機構的資格覆蓋范圍擴大至所有飛機、引擎及組件的維修。
諒解備忘錄準許香港的航空維修機構不須向新加坡民航局申請,便可替新加坡注冊的飛機提供維修服務。而新加坡的航空維修機構,亦同樣地不須向香港民航處申請,便可以替香港注冊的飛機維修。
民航處處長羅崇文說:「各民航局間的資格互認和合作,可以減少重復的批核程序和審計工作,讓作為監管機構的民航局與航空業界都能更有效的運用資源!
「在資格互認的安排下,透過一套共同認可的適航標準,航空維修水平必定能有所提升!
香港于2005年與加拿大簽訂了同類的飛機維修機構互認協議。
民航處將會進一步推展同類互認協議至其它海外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