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某郵政局拒絕法院查詢 被平陰法院罰款兩萬
2008-9-2 10:55:00 來源:濟南時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濟南市一郵政所以支局長不在家為由,兩次拒絕執行法官查詢當事人的存款。近日,法院決定對郵政所的上級單位某郵政局罰款兩萬元。 今年7月,平陰法院受理了某金融機構申請執行徐某等人借款一案。法院經查詢得知,徐某及其妻在濟南有郵政儲蓄。執行人員到濟南某郵政所進行查詢,但該所工作人員卻稱支局長不在家,無法查詢。執行人員反復講明相關法律規定,但該所工作人員堅稱支局長不在家,無法查詢。執行人員無奈,到另一郵政所進行查詢,證實在某郵政所有徐某及其妻子的存款賬戶。當執行人員返回某郵政所要求查詢時,又遭到了工作人員的拒絕,郵政所工作人員還在法院的查詢通知書中注明:支局長不在家,無法查詢,法院不得不中止執行。
法院執行合議庭認為,該郵政所以“支局長不在家”為由拒不協助查詢,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由于郵政所本身不具備主體資格,其行為應由其主管單位承擔責任。據此,平陰法院對濟南某郵政局罰款兩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