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物流天下全國物流信息網! | 廣告服務 | 服務項目 | 媒體合作 | 手機端瀏覽全國客服電話:0533-8634765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數字云物流讓您尋求物流新商機!
智慧物流讓您的物流之路更暢通!

搜索
首頁 >> 海運技巧

提單常識

2008-9-20 1:3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一)提單簡介
    提單,英文原名為Bill 0fLr~ding,后改為既11 0fLading(16世紀柬牛津字典中首次出現Bill of Lading一詞)。它是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牧或裝船以及承運人憑以交付貨物的單證。提單中載明的向記名A交付貨物,或按j!}l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賃物,或向提單持確人交付貨物的條款構成承運人據以交付貨物的保證。
    提單一詞只適用于海洋運輸及海運相結合的多式運輸單證,不適用于陸運、空運等運輸單據。
    提單的功能
    提單有三個摹本功能,這三個功能也就是提單在法律t的核心內容。
    (1)貨物收據
    提單蹙承運人或是特定的母運人收到貨物后簽發的貨物收據,有關國際公約都規定:承運人收到貨物后應根據托運人的要求簽發提單。
    當挺單在托運人手中時它是承運人按照提單正面記載事項收到貨物的初步證據或稱表面證據,當提單轉讓給善意持有人時,除非提單上訂有有效的“不知條款”.承運人對持有人就不能對提單所載事項提出異議,這時提單不再是初步證據,而是收到貨物的最終證據,初步證據與最終證據的區別在于前者允許承運人提出反證(例如提單正面載明某貨100件承運人事后舉證實際裝運為99件),后者不允許承運人提出反證。
    (2)運輸合同的證明
    提單蹤載有收據性質的內容外還載有運輸合同所需要的各種重要條款,這些條款只要不違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不違背強翩性法律規定,對承運人、托運人和持有人都具有法律上的約束,一旦發生爭議,即以此作為解決爭端的法律依據。但由于提單是由承運人單方面制定,并在承運人接收或裝運貨物之后簽發的,耐且承、托雙方在托運訂艙前可能已有運輸協議.所以它本身不是運輸合同而只是運輸臺同的證明。
    如果承、托雙方在訂艙前已訂立書面運輸臺同,提單條款應與運輸合同條款保持一致,兩暫若有沖突,原則上以運輸合同為主,但提單一旦轉讓,落入善意持有人手中,則提單的記載事項與背面條款就成為運輸合同本身,因為受讓人與承、托雙方所訂的合同并不發生關系.亦不受其約束。
(3)物權憑證
    提單是貨物所有杈的支配文件。由于提單代表貨物,誰成為提單的合法持有人,準筑有權要求承運人交付貨物,井對該貨物享受占有權。不僅如此,挺單還是一種可以流通的有價證券,作為對價轉讓的標的物或貸款的抵押品:
提單的物權憑證屬性在時間上受到兩種限制:一是提單的轉讓必須在承運人交貨前才有效。為此,提單正面一般都有類似這樣的文字:“率提單正本簽發一式幾份,其中一份生效(指提貨)其余文本失效”;二是提單持有人必須在貨物運抵目的港一定時間內把貨提走,過期不提,視為無主貨物,承運人可對貨物行使弛置之權。

 
點評此文章 / 寫評論得積分!+ 我要點評
  • 暫無評論 + 登錄后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