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郵寄物品損失該咋賠償
2008-9-23 2:07: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訊(記者 王飛 實習生 吳良慧)9月8日,通過EMS快遞網給遠在貴州的親人寄去一盒月餅,可直到9月16日才寄到,這讓家住蓮湖區的曾先生氣憤不已。
曾先生說,9月1日,他在鐘樓郵局買了一款月餅,要求在9月14日前寄到貴州省安順市普定縣的老家,但直到9月16日家人才收到。 記者通過“EMS”快遞網查詢發現,西安鐘樓郵局在9月8日已將月餅寄出,12日上午月餅已遞至安順市。
安順市普定縣郵局“11185”客服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告訴記者,這事郵局負有責任,可按郵費和保價兩條標準來賠償。記者問在郵局買了免郵費的月餅,也沒有保價,能否獲得賠償, 對方稱“那就沒辦法了,”并說這是國家規定。
據了解,國家郵政局于今年1月開始實施的《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規定,快遞物品如果徹底延誤,最高將按照快遞資費的5倍進行賠償。新標準規定,物品異地快遞最慢應在72小時送達,同城快遞最慢24小時送達。異地72小時沒送到,再過7天還沒送到,就算丟失。包裹在原則上按照保價實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