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四大措施治理內貿集箱超載
2008-9-24 9:32: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9月15日記者從江蘇省港口管理局獲悉,江蘇省港口全面貫徹交通運輸部關于“全國水路內貿集裝箱超載治理視頻工作會議”的精神,將采取四大措施,確保在限定的時間內完成具體治理工作任務。
據江蘇省港口管理局局長、江蘇省交通廳副廳長王昌保介紹,目前,江蘇省共有專業集裝箱碼頭泊位26個,年通過能力622萬標箱。2007年,全省港口共完成集裝箱吞吐量620萬標箱,同比增長44.6%,增幅全國第一。江蘇港口內貿集裝箱作業點非常多,內貿集裝箱超載整治是江蘇集裝箱運輸高速發展的內在要求。
在內貿集裝箱超載整治活動中,江蘇將采取四大措施:
一是迅速完成集裝箱碼頭閘口稱重系統建設。各單位立即落實轄區每一個集裝箱裝卸作業點稱重系統的建設和完善,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在12月份組織驗收,保證全省在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集裝箱碼頭閘口稱重系統的建設。同時,各集裝箱裝卸作業單位在2009年1月1日前將集裝箱裝卸橋(吊機)的超負荷限制器根據交通部的超載認定標準進行設定。
二是積極做好試點工作,建立內貿集裝箱重量監控信息系統。江蘇將確定一個企業作為交通運輸部超載治理的示范點,重點是建立內貿集裝箱重量監控信息系統,做好數據整合和數據傳輸工作,并以此來指導全省各個裝卸作業點內貿集裝箱重量監控信息系統的建設。
三是建立超載箱減載作業統一收費制度。從2009年1月1日起,對內貿超載集裝箱采取退回措施或就地減載,減載除收取基本裝卸費用外,按照不低于200元/箱的費率標準,向超載箱的貨主收取超載箱減載作業費。全省的統一標準是:20英尺箱最低200元,40英尺箱最低300元。各地要制定具體的收費制度,做好超載箱的減載工作。
四是加強對超載箱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對在限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治理措施的集裝箱裝卸作業單位,取消其集裝箱港口作業資格。同時,對發運超載箱的內貿集裝箱裝船碼頭予以處罰,對發現超載箱進港而不予報告的內貿集裝箱卸船碼頭進行通報,對拒不執行超載箱認定標準的港口經營人予以停業整頓。整治期間,江蘇省港口管理局將成立檢查組赴各地進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