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運評論:歐委會否決恢復班輪公會
2009-10-27 16:5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來,一些船東呼吁在危機時臨時放寬競爭法規。對此,歐委會的官員已明確表示歐委會無任何計劃以任何形式恢復公會制度。 在不久前舉行的歐洲海事組織年會上,歐委會競爭總署下屬的運輸與郵政行業反壟斷部門副主管德·普勞加(Hubert de Broca)在回應有關在歐洲范圍內廢除公會制度令班輪市場在過去一年中雪上加霜的說法時亦重申了這一立場。“競爭總署沒有考慮過恢復公會集體豁免的可能性。”他說。
08年10月,班輪公會在歐洲范圍內不再享有反壟斷豁免權。幾乎與此同時,集裝箱航運業遭遇了史上最嚴重的蕭條。眼看著運費猛跌,在法律上失去集體定價自由的船公司已無力像從前一樣合力抬高運費。
盡管大多數船公司認為,即使班輪公會仍然存在,但在需求下降的情況下,也無力抵御市場壓力。然而,上周,達飛主席雅克.薩德(Jacques Saade)仍然公開發炮,斥責歐洲的海事法規為“不公平、無道理、未被證明是正確的”。
東方海外(國際)主席董建成(Tung Chee-chen)則表示如果公會制度仍然合法,那么年初極大破壞了班輪貿易的價格戰是能夠避免的。他敦促歐委會“網開一面”,使整個行業能夠一起來管控運力投放。
不過,歐委會的反壟斷官員似乎完全不認同公會制度的優點。不僅如此,歐委會還敦促其他地區的管理當局效法自己的做法。
根據歐委會競爭事務專員科洛斯(Neelie Kroes)的觀點,危機并不是任何形式的壟斷正當存在的理由。他一直提倡對反競爭的做法采取零容忍的態度。
此外,經德·普勞加證實,歐委會尚未決定是否在2015年之后繼續延長聯營體的集體豁免權。一份新的5年法規將在明年4月生效,但有人猜測這可能是最后一次給予聯營體集體豁免權。
不過,在經過了冗長的審查并于去年12月剛剛頒布了最終版的906/2009規則之后,現在談論2015年會發生些什么還為時過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