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柜碼頭泊郵輪可申豁免
2009-11-12 12:5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超大型郵輪停泊貨柜碼頭一些規定的理解與做法作出三點澄清。他說,根據本地貨柜碼頭的契約規定,貨柜碼頭可用作停泊郵輪,只是契約承批人須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豁免,如獲批準,須繳交更改貨柜碼頭土地用途的豁免費。徵費水平是以新增用途可帶來的額外租值計算。契約承批人可要求郵輪公司繳付有關費用。
他稱,香港擁有優良的地理位置、卓越的基建設施、覆蓋全球的航空網絡,以及沒有淨空限制的天然深水港,加上香港本身是廣受歡迎的旅游目的地,而旅游業界亦富有接待郵輪乘客經驗,香港作為停泊郵輪的港口極具競爭力。他續說,郵輪停泊貨柜碼頭的次數近期在增加,由08年的6次,上升至09年預計的10次。以往曾停泊貨柜碼頭的郵輪,仍有繼續使用貨柜碼頭作停泊之用,「鉆石公主號」是其中一艘郵輪,其訪港次數由08年的3次增加至09年及2010年的每年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