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國際研討會召開 中國是否簽署鹿特丹規則受關注
2009-11-17 14:1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由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起草的《聯合國全程或部分海上國際貨物運輸合同公約》(又稱“鹿特丹規則”)于9月23日在荷蘭鹿特丹獲得了16個成員國的簽署。并在之后又取得了其他5個國家的簽約,這樣,簽署國目前已達到了21個。盡管《公約》會在20個國家遞交批準書的1年后生效,但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尚未加入。 中國在加入鹿特丹規則上的態度和行動,會影響到多個國家在簽署鹿特丹規則方面的抉擇。11月13至15日在上海召開的由中國海商法協會主辦、上海海事法院和上海海事大學承辦的第七屆海商法國際研討會上,國際著名的海商法研究專家及船商企業代表等均明確表示了這一觀點。
中國航運大國地位確立———話語權提升
中國航運發展自改革開放以來,取得了巨大成就。2008年,中國港口貨物吞吐量、外貿貨物吞吐量分別為1978年的25倍和34倍。中國大陸目前共有1430個港口,港口吞吐量和集裝箱吞吐量均位居世界第一。中國已成為世界海運發展的主要推動力,是世界海運需求總量最大的國家。同時,海運物流、海上保險、貨運代理等服務產業的蓬勃開展,又大大推進了現代港口和綜合物流的發展,保證了航運經濟的不斷向前發展。
中國航運經濟近年來的快速增長及顯著成就,確立了中國在世界海運中舉足輕重的地位。與會的新加坡李福泉船長就表示,中國必定能在短時期內成為世界上航運事業最發達的國家,而中國目前的地位也已經決定了中國在世界航運事務中的具有重要影響意義的話語權。
解決海商事糾紛能力增強———廣受信賴
中國航運經濟的快速發展,也為中國解決海商事糾紛能力的歷練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機。如上海海事法院院長鄭肇芳所說,目前“中國已成為世界上航運貿易經濟最為發達、航運要素最為集中,也是航運糾紛發生最為頻繁的地區之一”。據她介紹,中國海事法院審理的海事海商案件數量及案件類型均居世界首位。
而在海事審判之外,同樣引人注目的是海事仲裁在海商事糾紛解決中的重要作用。據中國海商法協會秘書長、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下稱海仲)副主任于健龍介紹,海仲通過不斷完善和修改規則、加強仲裁員培訓及交流等多方面措施,在化解糾紛方面的能力上廣受認同,成績顯著。
海仲的海事調解機制也意義顯著。于健龍介紹,海仲在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內成立海事調解中心,并制定了《調解規則》和《調解員守則》。2006年8月和2009年3月,海仲上海海事調解中心和海仲江蘇調解中心分別在上海和江蘇成立。調解員由中國國際商會聘任,大多來自于海事局,他們長期從事海上事故行政調查處理工作,具有糾紛解決的豐富經驗;還有一些則是具有專業知識或技能的律師、教授和仲裁員等。
上海海事調解中心作為首個試點單位成立兩年多來,先后受理了“飛躍”輪與“福星8號”輪船舶碰撞案、“豫梅盛3698號”輪與“StarMariner”輪船舶碰撞案、“永泰16號”輪與“北侖海7號”輪船舶碰撞案等8起海事調解案件,爭議標的額達人民幣6300多萬元。多數案件在短短兩三個月的時間里得以成功解決,受到了當事人甚至國外保賠協會的好評。
國際交流上態度積極———中國要有聲音
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始終保持與國際的交流,是不斷進步的主要動力,航運尤其如此。正如中國海商法協會主席李紹德在第七屆海商法國際研討會中所指出的那樣:“世界貨物貿易與航運以及全球實體經濟與金融的聯系變得更加緊密,呈現出一種齊漲共跌、共榮共衰的態勢!币舱怯捎谶@樣的動因,中國海商法協會致力于與國際社會同仁的交流與合作,搭建了“海商法國際研討會”這樣的平臺,以期解決全球航運業共同面臨的法律問題。用李紹德的話來講,“不僅需要我們在市場打造分配、經營策略制定、管理措施改善等諸多方面開展真誠的合作與競賽,而且需要我們在體制機制制度的規范完善方面開展全球同行業的改革與推進”。
在合作中,中國為國際海事法律的發展做出了自己的貢獻。國際海事委員會主席Gombrii先生對中國海商法協會予以了高度評價。他說,中國海商法協會是國際海事委員會非;钴S的成員之一,積極參與國際海事委員會的工作組、回復問題單以及參加各個國際會議,做出了建設性的貢獻。
海仲也是活躍在國際交流舞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于健龍說,他看重國際交流不僅在于交流能促進我們自身的發展,還在于能夠使中國在世界的航運法律事務中始終有聲音。海仲多次派員參加各類海事仲裁研討會,海仲與其他國家的仲裁機構組織交往日益頻繁,互相學習交流,以期促進中國海事仲裁事業的迅速發展,進一步擴大中國海事仲裁機構在國際上的影響。
為加強與國際仲裁界的業務交流,海仲還先后與日本海運集社會所海事仲裁委員會、意大利仲裁協會、西班牙海事仲裁員協會、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澳大利亞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德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等外國商事、海事仲裁機構簽訂了仲裁合作協議。
是否會加入鹿特丹規則———有期待有疑問
中國海運經濟的發展,海事糾紛解決能力的增強,在國際交流中不間斷的聲音,都使得中國對于新的航運規則———鹿特丹規則的態度成為國際社會急于了解的問題。
中國是否會加入鹿特丹規則,也是第七屆海商法國際研討會上最受關注的話題。聯合國貿法會法律官員KateLannan,表明了自己強烈希望中國加入的態度。她說,占世界10%貿易量的中國一旦加入,會有非常明顯的示范效應,許多國家會隨著中國的加入而加入。尤其是中國現行海商法吸納了之前國際海運的三個規則———“海牙規則”、“海牙─維斯比規則”和“漢堡規則”三大規則的主要內容,那么加入這一新規則應屬順理成章。
與KateLannan堅決主張的態度相比,瑞典海商法協會前主席LarsBoman則溫和得多。他坦言,個人最初更傾向于對原有規則的修補而并不贊成制定一個全新的規則,但既然公約的出臺已成既定事實,就應該支持。他認為,這一規則的確會對中國的貿易現狀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但通常貨主的利益會與船東的利益相沖突,是否簽署公約應以代表船東的聲音為主導。他對中國政府采取觀望并審慎抉擇的態度表示理解。他說,瑞典政府正采取觀望的態度,如中國和英國均加入,瑞典也不會再猶豫。
新加坡李福泉船長也是英國資深仲裁員,一向關注中國問題并頗有研究。他表示不贊成中國立即加入,畢竟鹿特丹規則對于中國來說有著諸多不利之處,進行全方位的評估和審慎的考慮是必要的。
出席該會的中國商務部代表也在中國是否會加入鹿特丹規則的問題上,表示中國會針對鹿特丹規則是否適用于中國的實際情況進行調研和評估,并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建議,以為最終決定是否加入鹿特丹規則提供參考。
盡管中國是否加入鹿特丹規則尚無定論,但正如中國貿促會副會長董松根所言,對鹿特丹規則的討論很有意義!拔覀兿M@種討論,可以為中國政府未來的決策提供幫助,對世界更多地認識中國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