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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船舶交易正式啟用專用發票

2009-11-4 15:4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11月3日,從廣州港務局傳來消息,廣州市船舶交易管理所第一份《廣州市船舶交易管理所船舶交易服務專用發票》已于近日開具,并代征船舶交易印花稅1000元,這標志著廣州市船舶交易服務專用發票正式啟用。
 按照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加強我市舊船舶交易服務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稅地稅函[2009]515號),今后廣州市二手船舶交易市場必須統一使用新版專用發票,該發票由廣州市船舶交易管理所負責開具,并由該所向交易雙方按交易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代征船舶交易印花稅。
 近幾年來,廣州港口與航運事業較快發展。各航運企業和船東(包括國有和民營)通過發展大噸位船舶,優化運力結構,逐步淘汰和改造小噸位船舶,以小換大、以舊換新或淘汰舊船十分頻繁和普遍,使得船舶交易行為十分活躍,成交艘數、噸位、金額均呈上升趨勢。2008年廣州市屬水路運輸企業147家,擁有運輸船舶1583艘,416萬載重噸。按照該市運輸船舶總數10%左右的流通率,也即10%的交易率,每年的船舶交易量在140艘以上,平均每月有10艘以上船舶成功進行交易,交易噸位在1.13萬載重噸以上。2007年,在廣州市船舶交易管理所辦理的船舶交易達188宗,成交金額7.86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0.6%和318%。
 廣州是全國最早將船舶交易活動納入法制化軌道的地區之一。早在1990年,廣州市政府頒布了《廣州市船舶交易管理暫行規定》;1996年,該市政府又頒布了修訂后的《廣州市船舶交易管理規定》,明確賦予廣州市船舶交易管理所履行船舶交易行業管理職能,對廣州市船舶交易行為起了很好的規范作用,在當時也走在全國前列。
 此次廣州市正式啟用船舶交易服務專用發票,對促進廣州市現代航運服務業發展、規范廣州市二手船舶交易管理、加強船舶交易服務稅收征管、防止船舶交易中開具非法票據等違法行為、推動廣州地區船舶交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將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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