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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0.1%低硫燃油法令明年1月1日正式實行

2009-12-8 13:2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從2010 年1 月1 日起,所有在歐盟港口‘?俊拇,其燃油含硫量不得超過0.1%的最高限制。”這是歐盟委員會2005年出臺的一個法令的規定。如今,規定的時間“大限”馬上就要到了。日前在采訪中,交通運輸部國際航運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下部分船公司還沒意識到這個問題,因此特別提醒,該規定嚴格執行時間是2010年1月1日,但2010年1月1日到2010年7月1日將作為半年的執行緩沖期,從2010年7月1日開始,如掛靠歐盟港口船舶達不到歐盟規定的低硫燃油標準將被處罰,所有經營歐盟航線的船公司都應積極應對,提前做好準備。   根據歐盟的法令,從2010 年1 月1 日起,所有?繗W盟港口的船舶,其燃油含硫量不得超過0.10% 的最高限制。因此,計劃在歐盟港口?康拇靶枰诖蟼溆凶銐虻姆显撔聵藴实娜加停瑸榱诉_到這一標準,船舶鍋爐的燃油轉換裝置將需要進行改裝。據了解,使用低硫燃油會使船舶的經營成本大約增加3%,但個別指定船舶,以及預計靠港不超過兩小時的船舶,可免于遵守該規定。
  交通運輸部國際航運處的工作人員介紹說,歐盟的這一規定引發了一個特別現實的問題,很多船公司提出,即使他們愿意加含硫量不超過0.1%的燃油,但合適的油源目前在歐盟港口難以找到。對此,歐盟方面答復說,2010年6月30日前,將不采取罰款的方式,但2010年7月1日以后,如果?康拇安环弦螅欢〞o予處罰,但可針對不能達到要求的具體情況,如是否可以找到合適的油源,酌情考慮罰款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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