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出臺航運業“救市”政策
2009-1-7 13:02: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國際、國內航運市場走入低谷,我市航運企業也正面臨著嚴峻挑戰。昨天,市政府出臺了《關于支持航運企業應對金融危機、保持穩定發展的意見》,重點在臨時周轉資金、信貸支持和還貸周期等方面給予優惠,幫助航運企業渡過難關。
記者昨從舟山港務局了解到,從去年下半年起,由于國內外航運市場形勢直線下滑,我市航運企業經營開始出現困難,虧損企業逐月增加,船舶營運率不足,船舶航次不斷下降,部分船舶甚至出現了停航現象,而融資難更是成為航運企業當前面臨的最大困難。
發展航運業是我市實施“以港興市、全面跨越”發展戰略的重大舉措!兑庖姟芬螅焊骷壐鞑块T要統一思想,堅定信心,正視航運業目前面臨的困難,堅定不移地把航運業作為我市重點加快發展的產業,積極應對挑戰,支持和幫助企業轉型升級。
根據《意見》,我市金融機構繼續將海運業列入信貸支持重點,2009年海運業信貸支持增幅將達到30%以上;各金融機構對重點航運企業在確保還息基礎上,適當延長已批貸款的還貸周期;對到期還本確有困難的企業,將支持企業實行轉貸,努力緩解企業的資金壓力;繼續加大對在建船舶的資金支持,已批準的貸款及時發放到位,對已經上報但尚未批準的貸款及早批準并發放到位,新批貸款期限以中、長期為主,對貸款利率給予適當優惠;對新造、購置船舶貸款額度繼續保持在60%以上,各金融機構適當提高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額度,適當放寬以資產抵押貸款比例;各金融機構在國家已多次調低貸款利率、刺激經濟發展的情況下,適當降低航運企業已批貸款利率,減輕企業負擔。
根據《意見》,將進一步加大財政扶持,設立航運業臨時周轉資金,周轉資金總規模為3000萬元,由市財政統籌安排;提前兌現市政府《關于扶持航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部分獎勵政策;引導、支持航運企業通過聯合、兼并、收購等方式,走規;l展之路。
根據《意見》,還將進一步優化稅收環境,代開貨物運輸業發票的海運企業,從2008年1月1日起,取消按開票金額3.3%預征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調整為按開票金額2.5%預征企業所得稅;企業在2008年已按3.3%預征的代開票貨物運輸業發票企業所得稅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據實辦理結算退(抵)手續;代開貨物運輸業發票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海運企業,從2008年12月1日起,取消按開票金額3.3%預征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調整為按開票金額2.5%預征個人所得稅;從2009年1月1日(稅款所屬月份)起,代開票納稅人的單船監控定額暫按舟地稅函[2008]59號文件規定的低限標準再下浮60%執行;單船因經營淡季實際停業的,可憑航運管理部門證明辦理停業手續,據實扣除相應的基準定額。
此外,各級各部門也要加快推進港口貨源本地化運輸工作,抓緊做好已建、在建港口項目貨源本地化運輸工作,鼓勵、支持航運企業參與港口項目投資,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進一步形成扶持航運企業發展合力,促進我市航運業穩定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