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物流天下全國物流信息網! | 廣告服務 | 服務項目 | 媒體合作 | 手機端瀏覽全國客服電話:0533-8634765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數字云物流讓您尋求物流新商機!
智慧物流讓您的物流之路更暢通!

搜索
首頁 >> 空運資訊

民航局提高航企設分公司門檻

2009-2-19 17:09: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近日,民航局發布《民航局關于航空公司設立分公司的管理意見》,對航空公司設立分公司實施核準管理,并且提出了航空公司設立分公司的一系列基本條件。根據該意見,旅客運輸量超過1000萬人次的繁忙機場,設立的公司、分公司原則上不得超過5個。 
  民航局表示,目前航空公司設立分公司及其運營管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一些分公司集中在繁忙機場,布局不均。二是一些分公司投放飛機少,形不成規模。三是一些分公司管理機構不健全,管理人員不到位,影響安全、正常和服務。四是航空公司跨地區設立分公司的安全管理體制和責任需要理順。
  為此,這份意見中明確規定,申請設立分公司的航空公司必須具備6個條件,其中特別提到了對公司規模的要求。航空公司設立分公司,飛機應達到10架以上;在10~50架之間,原則上每增加10架方可增設一個分公司;在50-100架之間,每增加8架方可增設一個分公司;100架以上可視飛機增加情況增設分公司。每個分公司飛機不少于3架,并具有相應的基地機場保障條件。 
  同時,對于旅客運輸量超過1000萬人次的繁忙機場,設立航空公司、分公司原則上不得超過5個;對設立全貨運(或支線)公司或分公司的,可酌情再增1-2個;已達5個公司或分公司的,不得再設運營基地,此前已設運營基地3年以上、市場份額超過10%的,可允許其改為分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上海機場除了東方航空、上海航空、吉祥航空和春秋航空4家基地航空公司,國航也在此設立了分公司。根據此次出臺的最新管理意見,上海機場原則上不再接受新的航空公司或分公司的成立。
  有航空公司人士指出,民航局此舉意在梳理各個機場的航權、航線優先權,提高設立分公司的門檻。根據該意見,經核準設立的分公司除另有規定外,享有航線航班始發優先權益。
點評此文章 / 寫評論得積分!+ 我要點評
  • 暫無評論 + 登錄后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