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政府向國家杜馬提交中俄雙邊投資保護協定
2009-2-5 1:08: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據駐俄羅斯聯邦經商參處子站消息,據俄新社2月2日報道,俄羅斯政府已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俄羅斯聯邦政府關于鼓勵和相互保護投資的協定》以及協定意向書提交杜馬批準。
中俄鼓勵和相互投保協定是2006年11月9日在俄前總理米哈伊爾?弗拉德科夫訪問中國期間簽署的。根據俄法律規(guī)定,所簽署的雙邊或多邊協議必須經杜馬批準才能生效。
該協議指出:“中方投資者不享受俄羅斯聯邦與前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國家之間的投資協定所產生的優(yōu)惠政策”。在協議中保證避免投資被強行沒收即劃歸國有、沒收或造成類似后果的其它狀況出現,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時才能采取這樣的措施。協議中還強調了在戰(zhàn)爭和國家出現混亂給投資帶來損失的情況下投資人有權獲得相應的賠償。
在本協議的意向書中還附加了一些問題。譬如,俄羅斯聯邦認為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屬于與投資有關的多邊安排范疇。在解決爭端時要求相關投資者使用締約方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國內行政復議程序。此外該協議在中國兩個特別行政區(qū)香港和澳門無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