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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規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檢查、扣留他人信件

2009-4-24 12:3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上午經表決,通過了修訂后的郵政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巡視員何永堅表示,郵政法增加了開拆檢驗制度,但是除了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檢查、扣留他人信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今天上午就郵政法修訂草案等兩部法律舉行新聞發布會,何永堅在會上作以上表示。
  何永堅介紹,郵政法第3條關于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護的規定,與憲法和原郵政法的規定,是一脈相承的,這次修改還增加了一些新的內容。
  何永堅指出,實行郵政專營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目前大部分的國家都保留了這一制度。當然,隨著世界范圍內郵政改革的不斷推進,郵政專營的范圍也在不斷調整,總體的趨勢是逐步縮小。
  他介紹,中國修訂后的郵政法也保留了專營制度,但授權國務院規定具體的專營范圍。下一步,全國人大將根據郵政改革的精神,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配合相關部門,抓緊制定專營法規,確保修改后的郵政法規定的專營制度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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