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太穩定協議組織公布短期費率指南
2009-4-30 23:1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根據2009年4月6日的電子投票,一致同意泛太平洋穩定協議組織TSA成員基于獨立的、自愿的基礎上采用以下指南:
TSA成員應努力地盡早結束所有現行短期費率的下調,需給予提前30天的通知,但不應遲于2009年5月15日。
TSA成員應盡力對所有貨物和合同適用以下自愿的、無約束力的最低指導費率,但是不包括經TSA燃油新公式計算的燃油附加費:
西海岸:1,350美元
西海岸(加利福尼亞州,俄勒岡州,華盛頓州): 按照每個堆場的實際成本,但是不應低于1500美元
東海岸(全程水運): 2,500美元
芝加哥 : 2,850美元
孟菲斯市: 3,000美元
亞特蘭大: 3,150 美元(與美西口岸緊連的內陸點)/3000美元(與美東口岸緊連的內陸點)
達拉斯: 2,650美元
休斯頓: 2,650美元
哥倫布市: 3,100美元(與美西口岸緊連的內陸點)/3300美元(與美東口岸緊連的內陸點)
堪薩斯州: 2,650美元
圣路易斯: 2,850美元
紐約(小陸橋): 3,550美元
上述所有的費率適用于40尺集裝箱。建議對于40尺高箱,在上述費率水平基礎上,再加收不低于100美元的費用。
對于目前為止尚未簽署的服務合同,TSA成員應盡可能地適用上述建議的費率,如果還不能完全適用上述費率的,那么,也應在不晚于2009年7月1日將上述費率適用于所有服務合同中。
建議所有合同報價不包括根據新燃油公式計算的浮動燃油費。對于根據托運人自身的燃油公式收費的情況,則建議根據上述指南中最低的費率加上TSA燃油附加費,之后再減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托運人燃油費,以此作為一個基礎費率。比如說,如果托運人的公式顯示的是100美元的燃油附加費,那么對于西海岸的費率來說是1350美元+TSA燃油費148美元=1498美元,減去托運人的100美元燃油費,則費率是1398美元,不包括100美元燃油費。
TSA成員應最晚于2010年4月30日之前結束2009年所有的服務合同。
上述指南是自愿的,沒有強制約束力,TSA的任何成員有權采取自由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