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直航圓桌會議推9項利好
2009-5-18 14:1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船只不運兩岸貨,也可進入對岸。”昨日在廈舉行的“兩岸海上直航圓桌會議”上,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局長宋德星發布了9項進一步促進兩岸直航的政策,針對業界所關注的登記船舶方面,“允許兩岸登記的非運輸兩岸間貿易貨物的船舶,從兩岸港口或第三地港口進入對方港口”。即兩岸非載兩岸貨物的船舶,今后亦可駛入對岸。
記者了解到,上述船舶在掛旗方式上,要按照《海峽兩岸海運協議》規定的船舶識別方式執行。也就是,船舶自進入對方港口至出港期間,船舶懸掛公司旗,船艉及主桅暫不掛旗!按斑\送兩岸之間的貿易貨物或中轉貨物,應按照兩岸主管部門對直航船舶的管理規定辦理!
除兩岸登記船舶外,其他8項新措涵蓋新增港口、運力調控、砂石運輸、互免稅收、互設機構、非商業運輸船舶、聯系機制、海上安全等方面。
其中,在直航港口方面,大陸方面增加了銅陵港、石島港、萊州港、臺州港大麥嶼港區、寧波-舟山港沈家門港區5個直航港口(港區)。這樣,大陸方面共有68個港口(港區)為兩岸海運直航港口。
對業界普遍反映的兩岸海上直航“還有不少具體問題需要兩岸協商解決”,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徐祖遠表示,兩岸航運業要攜手合作,共克時艱,當前重點是兩岸航運主管部門要落實好《海峽兩岸海運協議》,順應新形勢。
經過深入細致的交流探討,與會人員就進一步加強兩岸航運管理、兩岸直航船舶安全管理、海事處理、救助打撈、制訂直航船舶共同技術標準等方面的溝通、協調與合作達成了多項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