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高速公路港口建設運營
2009-6-15 4:3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日前,福建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鼓勵和擴大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試行)》(簡稱《意見》),進一步鼓勵民間投資七大領域,高速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礎設施和物流業被列入其中。
《意見》提出,鼓勵民間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項目融資等方式,參與高速公路、港口等交通設施項目的投資、建設與運營。已建成的政府投資項目,具備條件的經批準可依法轉讓產權或經營權,回收的資金滾動投資于社會公益等基礎設施建設!兑庖姟愤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物流業和服務外包等服務業。
據悉,福建省政府將采取拓展民間投資的領域、簡化民間投資的行政審批、做好民間投資的用地和用海需求保障、拓寬民間投資項目的融資渠道、用好鼓勵民間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加強政府對民間投資的引導和支持等七大舉措,鼓勵和擴大民間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