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集裝箱班輪運價備案制正式實施
2009-6-16 14:0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交通運輸部發布了今年第20號公告,決定自6月15日起正式實施國際集裝箱班輪運價備案制度,以維護我國國際集裝箱班輪市場競爭秩序,保護市場公平競爭,保障運輸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航運業健康發展。
從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國際海運業遭受巨大沖擊,部分國際海運企業為了取得貨源,采取傾銷性、掠奪性定價,致使個別航線出現惡性競爭局面,嚴重影響了我國國際集裝箱運輸市場健康發展,不利于為我國國際貿易提供穩定可靠的運輸保障。針對上述情況,交通運輸部經過書面征求意見、召開專題座談會,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近日作出決定,自2009年6月15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國際集裝箱班輪運價備案制度。
按照運價備案實施辦法,運價備案義務人是持有《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資格登記證》并經營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業務的中外經營人,暫不包括無船承運人。為減輕備案義務人工作量,提高效率,允許備案義務人自行確定擬報備的運價幅度,實際執行的運價僅在超出運價幅度時,需另行以協議運價方式報備。實施辦法還特別明確了上海航交所作為運價備案的具體受理機構,負有保守當事人商業秘密的義務。最后,為確保備案制度的穩妥、有效實施,實施辦法特別規定了45天生效過渡期,以便運價備案各方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據悉,交通運輸部將在實施辦法規定的45天過渡期屆滿后,對各班輪公司報備義務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在報備運價信息基礎上,加強對市場運價競爭行為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