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將于近期開展公路治理超重超高工作
2009-7-18 1:19:00 來源:網(wǎng)絡(luò) 編輯:56885 關(guān)注度:摘要:... ...
從16日召開的哈市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會議上獲悉,根據(jù)《哈爾濱市加強公路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哈爾濱市將于近期全面開展公路治超工作。對于1年內(nèi)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車輛或駕駛?cè)耍瑢⒘腥牒诿麊尾⒂枰云毓猓⒂稍l(fā)證機關(guān)吊銷其車輛營運證或從業(yè)資格證。
市委常委、副市長王世華出席會議并講話。
據(jù)市交通局負(fù)責(zé)人介紹,今年5月1日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取消收費以后,許多大型車輛從高速公路改走二級公路,造成二級公路嚴(yán)重?fù)p壞。
根據(jù)《方案》,哈爾濱市將按照國家和省里統(tǒng)一認(rèn)定標(biāo)準(zhǔn)對超限超載車輛進(jìn)行治理。其中,二軸、三軸、四軸、五軸車輛車貨總重分別為20噸、30噸、40噸、50噸;六軸及六軸以上車輛車貨總重55噸;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米(集裝箱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2米)、車貨總長18米、車貨總寬度2.5米。對超限比例在10%(含10%)、10%—20%(含20%)、20%—30%(含30%)的車輛,在卸載后分別處以500元、1000元和3000元罰款后放行;對超限比例在30%—50%(含50%)、50%—100%(含100%)的車輛,在要求車輛卸載并分別處以5000元、20000元罰款后,還需繳納公路賠(補)償費后方可放行;對超限比例超過100%及車貨總重量超過55噸的,均將處以30000元的罰款,并在卸貨并收取公路賠(補)償費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