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出臺政策扶持郵政發展
2009-7-23 10:2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扶持郵政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在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普遍服務及服務“三農”能力等方面,加大對郵政企業的政策、資金扶持力度。
《通知》指出,各級政府要根據城鄉建設總體規劃,依法組織、編制市、縣(市、區)、鄉(鎮)郵政設施的布局和建設專項規劃,并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在選址、用地等方面對用于提供普遍服務的郵政設施建設給予支持。對郵政局(所)、郵件處理中心、郵件轉運站、國際郵件互換局、郵政物流配送中心等郵政設施用地實行依法劃撥,免征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補助費。對按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郵政服務網點用房,可以不高于建筑成本的價格出售給郵政企業使用。郵政企業依照城鄉規劃設置的郵政信筒(箱)、郵政報刊亭、閱報櫥窗,免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各地建設開發區、工礦區、商業區、住宅區、高等院校和舊城區改造等項目,要同時規劃、建設與之配套的郵政基礎設施。對未配套建設郵政設施的,不予通過驗收。因城鎮規劃改造需要拆遷郵政局(所)、信筒(箱)或其他郵政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與郵政企業協商,按照城鄉規劃要求予以重建或給予貨幣補償。原地或異地重建的,要保證營業面積不減少、社會用郵方便、服務標準不降低,建設費用由拆遷人承擔。
《通知》指出,城鎮居民樓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設置信報箱,所需費用納入建設項目總投資,并由建設單位承擔。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城鎮居民樓未按照規定設置信報箱的,居民樓建設單位應當補建或委托郵政企業設置,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通知》要求各級流通部門支持郵政企業參與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建設,建設符合商務部規定的標準化“農家店”;支持郵政系統作為“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發展第三方物流配送業務,建設區域性配送中心。對納入“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規劃的郵政“農家店”、配送中心,按照商務部、財政部有關規定給予資金支持。工商、農業部門要簡化郵政農資產品、日用品流通經營許可證的審批辦理程序,并按連鎖經營企業實行由縣(市、區)郵政企業統一辦理注冊登記和經營審批手續,優惠相關費用。郵政企業經營產品中含危險化學品的,安監部門依法為郵政企業辦理安全經營許可證。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根據實際,制定支持郵政企業提供普遍服務的具體辦法,加大政府的財政扶持力度。對經核定承擔郵件、特快專遞郵件運遞任務的郵政專用車輛,由交通部門根據郵政企業要求辦理道路運輸證。對帶有郵政專用標志且從事業務工作的車輛,在非交通管制時間,公安部門要在禁(限)行、禁停路段通行、臨時停靠及進社區攬收、投遞等方面提供便利。航空運輸部門應對郵件的航空運抵給予優先配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