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定四類汽車享換購補貼
2009-7-4 17:27: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訊 在國務院批準了 《促進擴大內需,鼓勵汽車、家電 “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后,近日,商務部、財政部聯合發布 《汽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 (征求意見稿)》,擬定四類汽車享換購補貼,并在7月3日前,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據了解,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范圍為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四類車可 “以舊換新”。這四類車分別為:使用不到8年的老舊微型載貨車,老舊中型出租載客車;使用不到12年的老舊中、輕型載貨車;使用不到12年的老舊中型載客車 (不含出租車);與 “汽車報廢標準規定使用年限表”中規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報廢的各類 “黃標車”。
按照規定,符合規定的老舊汽車、“黃標車”車主應在2009年8月1日~2010年6月30日申請補貼。(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