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星航空:清算還是重整?
2009-8-2 11:21: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東星航空是破產清算還是申請重整一事,幾經曲折,終于被提交到了湖北高級人民法院。在7月28日舉辦的聽證會上,主張重整和主張破產清算的各方意見仍然不一致。聽證會圍繞東星航空可不可以申請重整、主張重整方有無實力和資格等重大問題展開討論。管理人認為應當破產清算,但申請重整人則堅持認為應當依法挽救企業,進行重整。經濟觀察網:
東星重整聽證會無果而終
在民營東星航空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7月28日上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召開了旨在聽取各方意見的首次聽證會。圍繞東星航空是否具有重整價值、中國航油等申請人是否具備重整資格等核心問題,東星航空破產管理人和中國航油等境內債權人展開了激烈交鋒,最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參加此次聽證會并發表意見的機構有:由武漢市政府相關部門官員為主體組建的破產管理人,中國航油,中國航油子公司華南藍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鄭州新鄭機場,東星航空的股東之一東星國旅。各個機構均派出了多名人員組成的團隊。
中國航油和另外三家企業出于降低自身損失的考慮,此前分別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對東星航空進行重整的申請,但均被武漢市中院裁定不予受理,這四家企業隨后向湖北省高院提出了上訴。
據另一位參會人士介紹,東星航空破產管理人在介紹情況時,重申了其在7月26日已通過武漢當地媒體表達的觀點,即認為東星航空已經嚴重資不抵債,是一個大窟窿,因而認定東星航空已經沒有重整價值。北京商報:
三巨頭力挺中航油重整東星
為拯救東星航空,重整申請人中國航油搬出三大央企助陣。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和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三家央企集團已經聯名致函武漢方面,一致認為重整是解決東星航空破產問題的最佳方案,并懇請武漢方面能夠給予支持。
中國航油的代理律師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尹正友認為,三大央企集團聯名致函武漢方面的根本目的在于希望通過重整東星航空的方式保證國有資產不受損失,以利于中國航油的后續經營及社會的和諧穩定。
目前,東星航空是否具有重整價值是雙方爭論的焦點。管理人認為東星航空已經嚴重資不抵債,是一個大窟窿,因而認定東星航空已經沒有重整價值。
對此,中國航油等各家重整申請人一致認為管理人的理解是錯誤的!皷|星航空的航空運輸經營權、航線、時刻、飛行員以及長期形成的客戶市場資源,只有通過重整在持續經營的條件下才能發揮作用。同時,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具有良好的市場發展前景,所以大家一致認為東星航空具有巨大的重整價值!敝袊接捅硎。法制日報:
政府破產管理人被質疑
東星航空破產管理人認為,東星航空已經資不抵債,認定東星航空已經沒有重整價值。如果要重整,現在就應拿出巨額資金來。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破產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對東星航空破產管理人要求重整申請方現在就要拿出巨額資金很不理解。他認為,中國航油及其股東單位多次表示,他們會根據經過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并獲得人民法院裁定批準的重整計劃草案,提供東星航空重新起飛所需的包括資金在內的各項資源,但不是現在,F在拿出的錢無論是被當作保證金、誠意金還是其他什么,本質都是對法律賦予的債權人在一定條件下提出破產重整申請權的剝奪。中國航油的代理律師、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尹正友認為,進入重整程序后最關鍵的工作就是債權人、債務人、債務人的出資人以及可能有的重整方等進行協商、談判和讓步。如果在申請重整時,作為申請人的中國航油即被責令繳納巨額現金,那么在進入重整程序之后,顯然會加大相關方面協商談判的難度,甚至會導致最終無法實現成功重整。
管理人認為中國航油等重整申請人沒有重整東星航空的資格。中國航油等各家重整申請人認為,債權人申請重整,這是破產法賦予債權人的權利,債權人提出重整,并不一定要追求控股新的東星航空,除非控股是成功實現重整所必需。根據民航總局的相關規定,重整申請人可以通過另行設立控股公司或引進并支持第三方公司介入等方式,實施對東星航空的注資和重整。
中國航油的代理律師尹正友認為有必要明確管理人的角色定位。他說,雖然管理人的很多成員的身份是武漢市的政府官員,但在東星航空破產程序中,他們就是東星航空的破產管理人,而破產管理人工作的首要原則就是債務人財產價值最大化,進而實現債權人利益最大化。希望管理人切實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