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港航局全面推行行政效能管理
2009-9-1 2:0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一年中被通報批評兩次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將被定為不稱職;推諉扯皮,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查實一次,通報一次……”日前,《海南省港航管理局行政效能考核暫行辦法》(簡稱《辦法》)正式施行,將為全面提升海南港航系統機關效能、改進機關作風、保證政令暢通和推動文化建設帶來新的契機。
據了解,《辦法》明確了包括重點工作(50分)、專項工作(30分)和日常工作(20分)三項考核內容,實行每季度考核,年終匯總評定?荚u重點是上級機關部署的重要工作完成情況,該局安排布置的專項工作完成情況、工作作風和工作紀律以及年底重點工作目標進展等。行政效能考核納入年度考核體系,占70%的比重。
為避免推諉扯皮,《辦法》規定,科室工作文件原則上只由主要負責人批辦,且一次批辦到位,其他人員不予再次轉批,以提高效率,一旦違規,在考核打分中將被扣分;在日常工作中未履行本單位工作職責一次扣2分,因工作失職遭投訴一次扣10分。
《辦法》規定,一年中被通報批評兩次的科室,當年不能被評為先進集體,科室領導年度考核中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依照內容評分排名最后的單位(科室),當年不能被評為先進集體,單位(科室)領導年度考核中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最后評分不到60分的,單位(科室)領導年度考核中確定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一年中被通報批評一次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中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一年中被通報批評兩次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將被確定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依照內容評分標準達不到75分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中確定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此外,多科室共同承辦事項,主要考核牽頭科室。不配合工作,不報、虛報、瞞報、漏報后沒有及時補報有關書面材料的科室和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嚴重的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辦法》要求效能考核人員秉公考核,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一經發現,通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