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新形勢下做好港口物流業稅收管理的思考和探索
2009-9-16 20:3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在滕州西部的濱湖鎮,地處風景秀麗的微山湖畔,物流運輸業占據很大優勢,水運交通便利,建有滕州、潤通、濱湖3座港口及1座建設中的化工危險品專用碼頭,又近臨微山湖濕地紅荷風景區,形成了魯南地區一道獨特的靚麗風景線。管理好,運用好這一資源優勢,必然會對地方經濟發展及稅收增長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近年來,沿海港口城市經濟發展迅猛,正是利用港口的資源優勢,拉動了地方經濟快速發展。我們如何在新形勢下,抓住現有的資源優勢,促使物流業稅收管理逐步走向正軌,為地方經濟快速發展注添新鮮“血液”呢?值得我們思考和探索。
一、港口物流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第三方物流企業規模較小,沒有形成“總部經濟”。目前在地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的各類物流公司相對較少,同其他沿海港口城市的物流公司相比未形成規模、競爭力較差。由于交通運輸業營業稅的納稅地點在機構所在地,大量外地物流公司的參與,直接造成了物流業稅收的轉移。
(二)物流園區規模小,物流資源未整合優化。當前在濱湖鎮還沒有成型的物流園區,物流企業間單兵作戰,重復投入,沒有形成有效合力,物流鏈條不夠銜接,物流信息平臺未搭建,信息渠道不暢通,涉稅信息難以有效掌握,造成稅收征管難度較大。
(三)運輸車船流動性較強,控管難度大。所謂“車兒滿地跑,船兒水上漂”,納稅人的去向隨車船而定。因此,我們無法準確掌握納稅人的實際情況,運輸業稅收流失現象較為嚴重。主要表現在:一是稅源不清,漏征漏管多。目前機動車船的經營形式逐漸呈現多樣化,經營流動性大,隱蔽性強,容易出現漏征漏管問題。二是車船轉讓頻繁,征免界限難劃分。一些車船主為了避免繁瑣的入戶、過戶手續,往往私自達成轉賣協議,不辦理過戶手續,造成所有人與使用人不符,納稅人很難確定;而免稅單位的車船,經轉讓后,使用人仍打著免稅的牌子,長期不納稅,造成車船征免界限難以劃分。三是虛開發票現象時有發生。有些運輸業戶將運費、貨款一并按運費開票,繳納了營業稅,偷逃了增值稅。最近經過調查了解,一些個體運輸戶為基建單位運沙石將沙石貨款也混進運費開了運輸專用發票。
二、加強港口物流業的措施和對策
現代物流業的發展給區域經濟帶來了豐富的稅源,針對現代物流不同的運轉方式,應采取不同的稅收管理方式。總的思路是:鼓勵引導企業內置物流業的發展,做大做強第三方物流,整合優化區域內物流資源,搭建物流信息平臺。
(一)積極引導企業對內置物流業進行剝離,擴大地方稅源。一是引導現有企業進行存量機構調整,對物流業務所占比例較大、有條件的企業,將企業的運輸、倉儲、包裝、配送等物流業務進行分離,集中起來形成一個物流部門獨立運作、單獨核算或成立專門的物流、運輸、倉儲公司,對成立物流公司相對運行成本較高的,積極引導委托第三方物流。二是對新上項目進行增量優化,從一開始就引導企業實行物流業分離,獨立核算,分別經營。三是建議地方政府對分離效果突出的企業按新增地方稅收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進一步調動企業剝離的積極性。
(二)做大做強第三方物流,健全完善政策措施,打造“總部經濟”。一是要對區域內物流資源進行整合優化,做大做強第三方物流,積極引導物流企業向規模化、專業化、信息化發展。為避免稅源轉移,應充分利用機構所在地納稅條款,政府應積極出臺優惠政策,為企業創造有利、便利條件,完善措施,強化服務,為“總部經濟”構建和諧環境。二是針對設立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地物流單位以及從事物流業務的外地物流單位連續12個月內累計超過180天的,應在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三是對在各港口碼頭承攬物流業務的企業,按照業務量的大小,向委托方開具勞務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否則委托方不予付款,實行“以票控稅”。四是政府應出臺優惠政策,吸引、鼓勵物流企業將機構設在臨港碼頭。同時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應注重“資格”的界定,盡可能使其成為“法人”或機構設在所在地,確保實現在勞務地發生的稅收不被轉移。
(三)大力發展物流園區,促進物流業集群發展。一方面,積極搭建、發展、壯大物流中心。政府牽頭,多部門積極配合,加快物流園區建設步伐,整合物流信息資源,成立物流服務中心。充分利用資源優勢,集中建設港口物流園區,物流中心要兼具商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的流通功能,實現物流信息發布-手續辦理-結算一條龍服務,保證物流鏈的通暢、高效運行,促進物流業集群發展。另一方面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為物流業稅收管理提供強有力的保障。成立由稅務、工商、交通、港口等有關部門組成的物流稅收管理小組,建立起網絡信息交換平臺,實現信息資源的充分共享和交換,對各物流環節進行實時跟蹤、有效控制和全程管理。
(四)加強稅務監督,強化委托代征工作。一方面由政府牽頭,定期召開由公安、交通、稅務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完善制度,制訂獎懲措施,落實責任目標,切實做好“先稅后費”的代征扣稅辦法,對未繳納稅款的車船一律不予年檢;稅務部門要派人到現場監督,實行底冊、稅款、減免政策三核對,對不按規定程序代收稅款的終止代征義務和取消代征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