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游艇管理率先實現11項政策突破
2010-11-3 22:1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11月1日下午,海南省召開五屆省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海南省游艇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11項游艇管理政策上實現突破,著力解決海南目前游艇“進不來”、“不能動”、出入“不方便”等問題,這對于促進海南游艇產業發展,推進國際旅游島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游艇管理在我國尚屬新生事物,目前國家尚沒有完備的法律、法規,制定實施該《辦法》是海南省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研究完善游艇管理辦法,創造條件適當擴大開放水域,做好經批準的境外游艇停泊海南的服務工作”的具體舉措。
《辦法》共六章36條。主要政策突破有:一是放寬了對適航性證明文件的限制;二是持有國家認可的證書和標志的游艇,檢驗時可免予提供圖紙資料;三是住所不在海南的游艇所有人,可以在海南辦理游艇登記;四是持有境外機構頒發的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的境外居民,可在海南水域短期內駕駛游艇,無需換證;五是對境外游艇不實行強制引航;六是放寬了境外游艇游覽觀光活動水域;七是簡化了游艇出入境查驗手續,縮短了入境申辦時間等;八是放寬了境外游艇的檢疫、懸掛檢疫信號、檢疫證書的入境條件;九是簡化了境外游艇應邀人員登艇手續;十是簡化了境外游艇在海南口岸之間轉港手續;十一是放寬了境內制造的游艇以自航形式在海南出口境外時對登記和檢驗證書及產品認證證明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