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港口條例》正式出臺
2010-12-27 11:3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日前,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聯合召開《廣西壯族自治區港口條例》(簡稱《港口條例》)新聞發布會,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廳長潘巍出席會議,并就做好《港口條例》貫徹執行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港口條例》宣傳學習工作。通過廣泛宣傳,提高社會參與度;加強學習,全面準確地掌握好條例內容。二是依法行政,積極貫徹落實《港口條例》。主動匯報,取得當地 -
政府重視與支持;加強溝通,尋求部門配合;加強港口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加強人才培養,完善機構設施,健全制度和機制。
《港口條例》將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出臺的《港口條例》具有以下突出亮點:一是賦予政府制定特殊政策支持港口發展的權限。《港口條例》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港口發展的需要,在不違背法律、法規的原則下制定特殊政策和措施,促進港口的建設與發展。二是鼓勵多元化投資,鼓勵投資建設、經營港口以及與港口相配套的設施!陡劭跅l例》規定,鼓勵和支持國內外經濟組織和個人投資建設、經營港口以及與港口相配套的航道、鐵路、公路、給排水、供電、通信、防污處理、倉儲等設施,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依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為保障和促進我區港口發展,明確了縣級以上有關人民政府應當保證必要的資金投入,用于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三是港口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陡劭跅l例》對自治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港航管理機構,設區的市、縣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港航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范圍作了明確規定。四是規范港口岸線的管理和審批,增強岸線利用和保護的力度!陡劭跅l例》規定了港口岸線使用原則,細化了岸線審批條件和程序,確立了臨時使用岸線制度、岸線限期開發制度和岸線有償使用制度。
《港口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整合港口資源,理順管理體制,加快北部灣經濟建設,打造西江黃金水道,加強港口開發、建設和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港口資源,維護港口的安全與經營秩序,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港口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